通 知
为丰富学生的课外生活,培养学生为班级争荣誉、团结集体的精神,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于2005年12月27日(星期二)下午2:00举行初二年段班级歌咏比赛。
比赛要求: 1、每班50人参加,男、女同学尽量各半;
2、每班自选一个同学指挥;
3、自选曲目于本周内送交王文韬老师,并请班主任组织排练;
比赛地点:综合楼前埕;
比赛顺序:请班主任于2005年12月26日晚上例会结束后于会议室抽签;
安溪金火中学工会
团委会、艺术组
2005-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