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金火委[2006]12号 2006年“五四”青年节发展团员的通知 根据县团委有关精神,让更多的优秀青年加入共青团组织;结合我校团委会的实际情况,经学校团委会研究决定,报送学校党支部批准;拟今年“五四”青年节期间发展一批团员,以扩大团员的队伍,入团的基本条件如下: 1、年龄满14周岁,承认团的章程; 2、政治思想良好,积极求进步,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班级公共事务,学习成绩良好 4、思想进步,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拥护、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共产主义品德,能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5、热爱集体,团结同学,支持好人好事,勇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 6、愿意接受团组织的培养教育,自愿为共青团组织活动服务; 各支部发展团员数分配如下: 初一年每班推荐13—16名;初二年每班推荐12—15名; 初三年每班推荐8—12名。 共青团金火中学委员会 2006-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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