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每日按时开放,满足读者要求。 2、凡学生来阅览或借阅书刊,持借书证办理借阅手续。必须遵守“图书室读者须知”、“书刊借阅规定”和“书刊赔偿制度”。 3、借阅者要爱护书刊,不得在书刊上批画,撕剪,不得损坏或丢失,否则按规定赔偿。 4、图书室工作人员按计划购买图书并进行登记、分类、编号、上架排放和整理。 5、每次借书不得超过规定借阅的时间。规定在图书室内阅览的图书、报刊或其他资料,不得拿出室外。 6、建立图书目录索引卡片,以便查阅。 7、图书室须保持清洁、安静和应有的照明度。 8、密切配合科研、教学等各项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定期介绍新书刊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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