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日教师除完成学校交给的教学任务外,还须做好每天的值日工作。学校每天安排四位值日教师分别对三个年段进行管理,每天每位值日教师应做好以下工作职责: 一、具体工作要求: 1、6:40~~7:00在校门口检查学生仪容仪表、佩带校徽、胸卡等进校常规及自行车停放情况,并对违纪学生进行登记。 2、7:00~7:30在校门口对迟到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并登记。 3、每天上课时间在教学楼及周边巡视,并对有违纪的学生进行登记。 4、上午放学前10分钟至11:30到校门口及停车场门口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5、中午13:00到校并在教学楼及周边巡视学生纪律,督促打扫卫生区;13:20至14:00一位值日老师与值日行政乙至校门口检查学生进校常规其余两位值日教师在教学楼巡视学生纪律、卫生。 6、下午放学前10分钟至17:00到校门口及停车场门口组织学生安全疏散。 8、下午课外活动时间组织卫生评分及绿化场地管理得分。 9、18:00~21:30在教学楼及周边巡视晚自修情况,负责学生点名工作并统计,登记违纪学生。 10、晚自修结束前填写好当天值日登记表,并交给当天值日行政。 11、晚自修结束后将常规、卫生评分结果公布上墙。 二、奖惩办法: (1)每位值日教师能做好当日值日工作的,每天补贴30元,其中一条做不到者扣10元,扣完当天补贴为止。 (2)值日教师因事不能参加值日工作的,须向当天值日行政请假,并安排其他教师替代,否则反扣30元。 本规定从2007年9月1日起执行。 安溪金火中学 2008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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