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第六批 “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的通报 各县(市、区)教育局、督导室、市直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福建省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闽教督[2005]9号)文件精神,泉州市教育局、教育督导室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县(市、区)推荐参评第六批 “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的中小学校进行复检。经汇总联评、公示,认定下列24所中小学为第六批“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现予以通报。(详见附件) 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入贯彻《义务教育法》,努力推进中小学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有计划地对辖区内中小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在督导评估工作中,要注意突出重点,分批推进。要注意结合推进新一轮课程改革,不断总结和推广基层学校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督导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努力推进素质教育的深入实施。 泉州市教育 局 泉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二00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第六批 “泉州市实施素质教育先进学校”名单 中学:(12所) 丰泽区东海中学 晋江市罗山中学 惠安县屿光中学 南安柳城中学 南安二中 南安蓝园高中 泉州市第十一中学 泉州市第四中学 安溪县金火中学 永春八中 泉港顺南中学 石狮蚶江中学 小学:(12所) 晋江西园霞浯小学 晋江青阳中和小学 惠安县城南实验小学 惠安县第三实验小学 惠安县涂寨中心小学 南安第二实验小学 永春岵山中心小学 泉港涂岭中心小学 德化第三实验小学 石狮永宁沙堤小学 安溪县梧桐中学附小 德化浔中乐陶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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