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金火中学2005年“优秀教师”、 “先进德育工作者”的通知 各年段、各教研组、各处室: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进一步调动全校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在广大教职工中树立先进榜样,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在本学年度表彰一批校级“优秀教师”、“先进德育工作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全体正式教职工。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积极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责任感,积极努力工作。 2、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使学生全面发展,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对学生严格要求,因材施教,循循善诱,师生关系密切融洽,与家长、社会合作教育学生。 3、遵纪守法,热爱学校,出勤率高;认真执行学校各项规章制 度,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团结同志,工作配合。 4、寓思想教育于学科教学之中,组织学生的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期中考,期未考所任教班级的“平均分、优秀率、及格率”都不低于年段的平均分。 5、有健康的体魄,集体荣誉感强,能积极参加学校的各种有意义活动。 (二) “先进德育工作者”应具备条件(侧重于从班主任中评选) 1、应基本具备“优秀教师”的条件。 2、热爱班主任工作,重视对本班学生的调查分析,对后进生不厌不弃,努力做好思想转化工作,且效果明显。 3、健全班委会组织,努力培养班干部工作能力,班干部分工明确,自治自理能力高,具有良好的班风学风。 4、抓好卫生保健工作,学生有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完成卫生打扫工作,保持教室及公共卫生区的整洁。 5、期初能认真制定班主任工作计划,期末能认真做好学生的评定和对班级的总结。 6、班级的同学在各项评比竞赛中成绩较好,期中、期末考试成绩不低年段的平均水平。 7、能与各科任老师做好学科平衡工作,发动家长及时采取补短腿措施,且效果较为显著。 8、其他部门在德育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人员也可参评(如德育工作领导小组,团委会、学生会、保卫科、生管组等部门的老师) 9、在班主任管理班级每月量标考核中,成绩优秀的班主任。 三、推荐名额分配 1、“优秀教师”:行政组1人,政治组1人,语文组2人,数学组2人,英语组2人,理化组1人,史地生组1人,艺术体育后勤组1人。 2、“先进德育工作者”:初一年段推荐3人,初二、初三年段各推荐2人,德育领导组成员推荐2人。 四、评选办法: 采取逐级推荐的办法进行评选。 1、“优秀教师”先由教研组评议推荐,再送学校行政会审批。 2、“先进德育工作者”分别由年段评议推荐,再送行政会审批。 五、注意事项: 1、各教研组、各年段、各处室评议推荐的要严格按评选条件和具体指标进行,被确定推荐对象必须填写《推荐表》一份于5月18日前送交教导处。 2、要把评“优”、评“先”作为一种激励机制,作为推动教师奋发向上的动力。 安溪县金火中学 2005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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