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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以德治国”与“以德育人”

时间:2005-09-01  来源:NET  作者:佚名
   以德治国,是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第三代领导集体在我国社会经济步入新的发展时期提出的重要治国方略,是在深刻总结历史与当代、国内与国外治国经验的基础上作出的科学论断。以德治国思想的提出,在客观上把国家的道德建设,把对全体人民尤其是青年一代的道德教育摆到了治国安邦大计的重要战略地位,为新时期学校德育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以德治国是新世纪我国社会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

    1.以德治国方略提出的背景

    党的十五大提出了依法治国和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治国方略,九届人大在修改《宪法》时,将这一治国方略写进了新《宪法》。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框架已基本形成。

    然而,相比较而言,道德建设则比较软弱,其成就也显得相形见绌。举例来说,现在违法犯罪一个特别值得关注的现象,是执法人员的违法犯罪案例明显上升,海关、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近几年都有震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发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寻私枉法、寻情枉法、以权代法、以钱买法的现象依然严重存在。如厦门特大走私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查处的最大的一起经济犯罪案件。涉案金额之大、人员之多,案情之复杂,经济犯罪和腐败问题之严重,触目惊心。走私犯罪与腐败行为密不可分。走私滋生腐败,腐败助长走私;走私支撑腐败,腐败加剧走私。这些执法人员违法犯罪,不是因为不懂法,而是因为丧失了德。

    针对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思考古今中外治国安邦的经验教训,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自2000年6月28日至2001年7月1日,在一年之内先后四次讲到以德治国"。形成了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结合的治国方略。

    江泽民同志在2000年6月28日召开的全国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提出,法律和道德作为上层建筑的组成部分,都是维护、规范人们思想和行为的重要手段,它们相互联系、相互补充,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道德规范和法律规范应该相互结合,统一发挥作用。

    在2001年初召开的全国宣传部长会议上,江泽民同志又进一步强调要把法治德治、把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紧密结合起来,指出:我们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依法治国,同时也要坚持不懈地加强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以德治国。对一个国家的治理来说,法治与德治,从来都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二者缺一不可,也不可偏废。

    在2001年3月召开的九届人大四次会议上,这一思想被正式写入了朱?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个五年计划纲要》两个重要的国家文献中,从而表明,以德治国依法治国一样,作为治国方略的重要方面,得到了全国人民代表的普遍认同。

    2001年7月1日,江泽民同志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八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进一步指出: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是发展先进文化的重要内容和中心环节。……要把依法治国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为社会保持良好的秩序和风尚营造高尚的思想道德基础。

    以德治国方略的提出,正是从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形势、新的任务和新的要求出发,针对当前社会存在的腐败现象和思想道德方面带倾向性的问题而提出的战略部署。既是对我们党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光荣传统的继承,又是结合新的历史条件,从治国安邦的战略高度作出的理论创新,是对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的发展,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在治国方略方面的丰富和完善。

    2.以德治国依法治国的关系

    在学术界,有人对以德治国提出质疑,担心强调以德治国会削弱甚至淡化依法治国。笔者认为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理由有三:

    首先,提出以德治国,是对依法治国的进一步肯定和强有力支持。

    一般而言,道德是立法和执法的基础。从一定意义上讲,法律规范也是道德规范。在大多数情况下,法律规范是道德的底线,是一个社会所能允许的最低的行为标准,超出了这个标准或底线,就会妨碍甚至危害社会和他人的利益,因而必须用国家机器的强制手段,来防止社会成员越过这条底线,社会成员一旦越过了这条底线,就将受到国家机器的制裁。强调以德治国,从法律规范和道德规范相互关系的角度看,本身就是对法律规范的一种强化,是通过加强道德建设特别是加强道德教育的功能,巩固法律的基础,以道德的正当性保证法律的正当性,尤其是保证立法和执法的正当性。其中,道德教育,在立法和执法的领域,主要地是针对立法和执法人员的道德素质的教育。立法和执法人员在道德教育的感染下提高了道德觉悟和道德境界,本身就是提高了执法守法的觉悟和境界,从而为他们自觉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违法必纠,执法必严的方针,创设了最良好的道德前提。

    其二,提出以德治国,是在施行社会主义法制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

    总体上说,法律规范是相对确定的,具有较严格的含义,可以用刚性的尺度来衡量人们是遵守还是违犯了法律规范。法治以其权威性和强制手段规范社会成员的行为。相对于法律规范而言,德治以其说服力和劝导力,靠提高社会成员的思想认识和道德觉悟来调节社会成员的行为。道德规范既有确定的方面,也有不太确定的方面,往往具有比较宽泛的解释余地。因此,一般来说法治是第一位的,德治是第二位的,特别是在社会大变革的时期尤其是这样。在社会相对稳定时期,德治才能发挥更大的作用。以德治国是在依法治国的同时加强道德建设,并不是离开法治的孤立的道德建设。道德是法治的基础,法律是德治的保障。

    其三,提出以德治国,是对依法治国的补充和完善。

    依法治国以德治国相结合,是对治国方略更加深刻、更加完整的认识和表述,是治国理论的发展,是政治上成熟的表现。德治与法治,互相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成完善的治国方略。首先是功能互补,法治是靠法律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来规范人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的;而德治是靠道德的说服力、劝导力、内心信念和社会舆论的力量来规范人的行为,调节人际关系的;前者主要靠他律,后者主要靠自律,二者互为补充。其次是范围互补,法律只是对违法的行为进行惩处,而对缺德不违法的行为是不干涉的;道德则是通过社会舆论对缺德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弘扬正气,抵制歪风,减少犯罪。法律制定的再多,也不可能包罗人们社会生活、家庭生活特别是私生活的全部内容。而道德则比法律作用的范围要宽泛得多。第三是时间先后互补,汉代思想家贾谊曾说:礼者禁于将然之前,而法者禁于已然之后。德治的作用在事先,法治的作用在事后,形成了时间先后作用的互补性。

    总之,法律和道德,法治和德治,如车之两轮、鸟之双翼,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相互补充,缺一不可。

    3.当代德治与古代德治的联系与区别

    在学术界,还有一种观点,担心提出以德治国会导致人治。笔者认为这种观点混淆了当代德治与古代德治的界限。今天我们强调以德治国,既要看到与中国古代儒家德治思想的联系,又要看到二者之间的本质区别。应当采取历史唯物主义的态度,对儒家的德治思想进行批判继承,取其精华,去其糟粕,古为今用,推陈出新。

    春秋战国时期,是诸子百家争鸣的时代。儒家、法家、墨家等各执一端,争论不休,谁也没有成为统治阶级正统思想。战国末期秦始皇任用法家李斯为相,发展经济,壮大军事,富国强兵,先后灭六国建立第一个中央集权的封建王朝。秦朝的统一,应当说是法家思想的胜利。然而,秦朝是短命的,二世而亡。汉朝统治者为了长治久安,吸取了秦朝过早灭亡的教训,意欲从严刑峻法的法治思路中走出来,寻找一种治国安邦的更好的药方。从西汉初期到汉武帝时期,经过陆贾、贾谊、董仲舒等儒家代表人物的提倡,儒家的德治思想,正式为统治者所接受。汉武帝举贤良对策,董仲舒对了一策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被汉武帝采纳。从此儒家的德治思想被定为一尊,成为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儒家在批判法家思想的同时,也进一步吸收了法家思想的一些内容,主张德治,但不否定法治;强调德治,但未忽视法治。从而提出了刑者德之辅的思想,由此确立了儒家德主刑辅的治国方略。儒家的德治,包括德政德教两个重要的方面,既重视统治者的道德垂范,也重视老百姓的道德教化。儒家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把内圣外王统一起来,在强调德治的同时,尤其重视德教,提倡克己修身自省内讼慎独,力求使这些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内化为人们的内心信念,以达到他们所理想的德治的目的。儒家的德治思想在中国古代是有一定的合理性和积极意义的,对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融合,社会的稳定,曾经发挥过重要?作用。?

    然而,古代儒家的德治,是人治的一种具体实施形式。导致儒家的德治归结为人治的是皇帝一人家天下之治的封建专制制度,而不是德治思想本身。中国古代社会一人之治的现实社会制度,决定了君主和皇帝无论采用什么办法来治理国家,都只能是人治的不同手段而已。秦始皇实行的是人治,汉武帝实行的也是人治,一个是法治的人治,一个是德治的人治。法治和德治都是人治的手段,因此,不能说德治与人治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今天,我们强调的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是建立在社会主义经济基础和政治制度之上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与社会主义法治不可分割的治国方略的一个重要手段。今天的德治不是人治,也不会导向人治;今天的德治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德治。不能与封建专制制度下的法制德治混为一谈。不能认为现在提出的以德治国是与依法治国对立的,更不能认为提出以德治国必然导向人治。

    二、以德育人以德治国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和实施

    以德治国方略在教育领域的贯彻实施,对于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来说,就是要以德治教;对于各级各类学校来说,就是要以德治校;对于广大教师来说,就是要以德育人。总的来说,就是要切实加强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这是贯彻以德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

    1.推进以德育人要充分认识德育工作的重要性

    世纪之交,中央确定了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战略任务,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同时,当前我国正处在改革的攻坚阶段和发展的关键时期,社会情况发生了复杂而深刻的变化,影响着青少年学生的价值取向;国际国内意识形态领域的矛盾和斗争更加复杂,尤其是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国青少年一代进行思想文化渗透,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消极腐朽思想给青少年学生带来了消极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面对国内外形势的新变化、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任务和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新情况,中小学德育工作还很不适应。突出表现为"三重三轻"、"三个不适应":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学轻社会实践,重校内教育轻校外教育的倾向比较严重;德育工作不适应青少年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不适应社会生活的新变化,不适应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要求,方法与手段滞后,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强;全社会关心和支持教育的风气尚未全面形成,一些地区的社会环境不利于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一些教师的思想道德素质与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要求存在着较大差距,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亟待加强;德育工作的保障措施不够有力,体制、机制、队伍建设和经费投入等政策措施不到位。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各级党委和政府,各有关部门和社会各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教师都要从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当前做好青少年思想教育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千方百计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

    2.推进以德育人要全面理解德育概念的内涵

    任何概念都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德育是指道德教育。学校德育作为一门综合性的应用学科,其概念的内涵应该取其广义。德育是指教育者按照一定社会的要求,有目的、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影响,通过教育者和受教育者双主体在实践活动中的互动,把一定社会的政治准则、思想观点、道德规范、法纪规范和心理要求,转化为受教育者个体的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纪素质和心理素质的教育。所以德育不仅仅是道德教育的简称,不仅仅是思想政治教育的同义语,而应是思想教育、政治教育、道德教育、法纪教育和心理教育五要素的有机统一。它们各有自己的特定内涵,但又互相联系,互相渗透,互为条件,互相制约,构成了德育统一体。其中政治思想教育是灵魂,道德教育是重点,法纪教育是保障,心理教育是基础。这五者不可割裂,更不能互相取代。如果在理论上仅仅把德育视为政治思想教育的同义语道德教育的简称,那么在德育实践上就会失去之偏颇。文革期间,由于突出政治,政治教育代替一切,道德教育被忽视乃至被取消,造成了一代人道德水准下降以至整个社会风气败坏。八十年代后期,由于淡化政治,政治思想教育薄弱,致使自由化思潮乘虚而入,泛滥成灾,最终酿成动乱。这两方面的教训是极其深刻的,必须永远记取。

    3.推进以德育人要科学确立德育目标层次

    德育目标是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儿童在政治素质、思想素质、道德素质、法纪素质、心理素质等方面所达到的规格要求,是德育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点。

    德育目标确立的依据是从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实际出发,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方向;是根据党和国家对青少年儿童一代在方面的要求,遵循青少年和儿童品德形成和发展的规律。坚持方向性和现实性的统一,党和国家的要求与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辩证统一。

    德育总体目标是:教育学生学会做人,做一个文明礼貌,人际和谐的人;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不怕挫折,心理健康的人;辩证唯物,进取创新的人;热爱祖国,政治合格的人。

    构建德育目标体系的要求是:总体目标,一以贯之;学段目标,各有侧重;年级目标,具体明确;情意兼顾,知行统一。按这样的要求实施德育,把全体学生培养成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文明行为习惯的好公民;在此基础上,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培养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为使他们中的优秀者在将来成为具有共产主义觉悟的先进分子奠定基础。

    4.推进以德育人要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

    德育内容是为实现德育目标而确定和安排的特定的教育内容。德育内容的性质和构成由德育目标决定;德育内容的深度和广度为受教育者年龄特征和思想品德发展水平所制约;德育内容的针对性从学生成长的需要和现实社会的迫切要求出发。

    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要坚持贯通古今,融会中西;继承借鉴,发展创新的原则。

    中国思想文化的发展战略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根基,吸收和借鉴世界各国一切有价值的文明成果,整合出代表先进文化前进方向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文化。德育文化作为中国文化的一部分,我们主张中西文化的融合,构建贯通古今,融会中西,继承借鉴,发展创新21世纪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学校德育体系。中国历代哲学家、思想家、教育家对德育的思考和论述源远流长,博大精深,且影响广远。那种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人生智慧具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包容性,以及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主义精神;天下为公修齐治平的整体主义精神;刚健有为、自强不息的积极进取精神;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先人后己的精神;见利思义先义后利的价值取向;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浩然正气;杀身成仁舍生取义的高风亮节;勤劳简朴、诚实守信的求实精神;仁者爱人成人之美的友爱思想;孝敬父母尊老爱幼的道德品质等等形成了中华民族之魂和民族精神。德育体系作为一种综合性的道德文化,必须而且必然植根于母体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要坚持批判继承、去糟取精、古为今用的原则,使其成为构建德育体系的思想材料。

    在对待西方文化的问题上,采取闭关自守、全盘否定,或崇洋媚外、全盘西化这两种极端的观点都是错误的。而应当分析、鉴别、学习、借鉴、吸收、利用。自欧洲文艺复兴运动以来形成的尊重人性、弘扬个性、崇尚科学、强调民主、强化法制的精神,已成为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要吸收、借鉴其中有价值的教育理念、教育内容和教育方法,做到洋为中用,使其成为构建德育体系的有益补充。

    通过中西方文化的冲突与整合、碰撞与融合,实现两种文化的优势互补和发展创新,形成适用于市场经济的民主法制、权利义务、公平竞争、互利互惠,公关信息、效率效益、文明消费、依法纳税、服务质量、开拓创新等观念,使整体构建的德育内容体系既有民族特色,又具时代精神,代表着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

    整体构建德育体系的思路以系统论为理论依据,整体构建德育内容体系,把德育内容的要素结构和层次结构划分出来,以五大要素为纬,以各要素的不同层次为经,按照整体性、有序性、动态性的原则,把它们有机组合起来,依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身心特点、知识水平和成长规律,由浅入深,由低到高,由具体到抽象,由感性到理性,分层递进、螺旋上升,构建从小学到大学各个年级的德育内容,克服倒挂、脱节、简单重复、过频变动和脱离实际的问题,使德育内容循序渐进;德目规范,形成序列;要素完整,层次清楚;注意衔接,螺旋上升,形成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现代化的德育内容体系。

    5.推进以德育人要切实加强德育实践环节

    德育的本质是实践的,它不仅要解决学生知不知、会不会的问题,更要解决学生信不信、行不行的问题,即不但要授之以知、晓之以理,而且还要动之以情、导之以行。德育过程是知、情、意(信)、行诸环节构成的,只有知识传授,而无情感陶冶、意志磨炼和行为引导是不完整的德育。而德育活动是德育的有效途径,既有课堂德育活动,又有课外德育活动;既有校内德育活动,又有校外德育活动。其中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是最直接、最经常、最普遍的德育活动。它主题明确,针对性强,内容丰富多彩,形式生动活泼,是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的有效途径。主题班会、主题团队会应当形成制度,列入课程表,作为德育活动课的基本形式。从而避免单纯传授知识、空洞讲授理论、死记硬背概念等脱离实际的倾向,增强德育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在德育活动中,要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坚持德育双主体论理念。教师是教育主体,学生是受教育主体,教师和学生应当互相尊重对方的主体地位。在德育目标的确定上,不仅要考虑社会的要求,更要重视学生自身成长的需要。在德育内容的安排上,不仅要依据社会规范,更要遵循学生的年龄特征和品德形成发展规律。在德育途径和方法的运用上,不仅要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更要强调学生的主体参与。从而改变传统的以教师为中心,以教材为中心,以课堂为中心旧三中心论,建构以学生为中心,以情境为中心,以活动为中心新三中心。使学生在活动中去体验、感悟生活,内化为道德信念,外化为道德行为,这是学生自为性、自主性、能动性的集中表现。

    6.推进以德育人要逐步建立德育评价机制

    德育评价是学校德育管理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保证学校德育目标实现的必要措施。德育评价是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德育评价体系的构建遵循三级评价,体系健全;指标体系,科学简明;评价原则,科学规范;评价方法,适用可行的原则。德育评价体系的构建是学校德育工作中一项带有根本性的建设,对于督导检查学校德育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推动德育由虚变实、由弱变强、由软变硬发挥着不可替代的监督保证作用。

    为此,德育研究中心编写了学生整体素质综合评价手册??《成长册》,与《成绩册》虽然只是一字之差,却有着本质之别。《成长册》是对学生进行全面素质评价,《成绩册》只是对学生学习成绩的评价;《成长册》是形成性评价,《成绩册》是终结性评价;《成长册》是学生自我评价和师生、家长双向评价,《成绩册》是教师对学生的单向评价;《成长册》的评价主体是学生,《成绩册》的评价主体是教师;《成长册》生动活泼,《成绩册》形式死板。

    《成长册》的编写坚持导向性和激励性、科学性和系统性、形成性和阶梯性、主体性和个体性、操作性和趣味性的原则。《成长册》篇章有:成长环境篇、成长目标篇、成长过程篇、成长交流篇、成长成果篇。《成长册》评价内容,小学段是:学会做人,学会求知;学会健身,学会健心;学会审美,学会劳动。中学段是:思想道德篇、科学文化篇;身体心理篇、审美艺术篇;劳动技能篇、个性特长篇;创新精神篇、自育能力篇。通过这些方面的内容激励学生自尊、自爱、自信、自立、自强,引导和培养学生自订成长目标,自析成长环境,自寻成长动力,自开成长渠道,自研成长方法和自评成长效果,使他们成为自身全面发展的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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